珠江委发布《2021年珠江片水资源公报》******
中新网广州12月21日电 (记者 王坚)据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下称珠江委)21日消息,该委现已正式发布《2021年珠江片水资源公报》(下简称《公报》),主要内容包括水资源量、蓄水动态、水资源开发利用等。
珠江委介绍,《公报》全面客观地反映了珠江片(不含红河,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下同)水资源演变情势和开发利用现状,揭示了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为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等工作提供基础资料,为政府宏观调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公报》数据显示,2021年,珠江片平均降水量和水资源总量为1371.1mm,比多年平均值明显偏少11.9%。全片受2020年、2021年秋冬季“双拉尼娜”事件影响,珠江片降雨连年偏少,长时间高温少雨导致江河来水持续偏少,部分骨干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流域内广东、福建、广西等地发生了不同程度旱情,特别是东江、韩江流域出现60年来最严重旱情。
2021年,珠江片水资源总量为3643亿m3,比多年平均值偏少23.2%;其中,地表水资源量3625.7亿m3,地下水资源量888.7亿m3,地下水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17.3亿m3。珠江片用水总量为790.5亿m3,与2020年相比,用水总量增加17.6亿m3。
2021年,珠江片人均综合用水量为380m3,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为46.9m3,耕地实际灌溉亩均用水量为678m3,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为22.9m3,人均生活用水量(含公共用水)为227L/d,城乡居民人均用水量为160L/d。(完)
擅建楼层引发邻里纠纷 十年矛盾终达成执行和解******
“问题解决了,我们心也舒服了。”近日,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了一起排除妨害案件,使得十年邻里纠纷终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韦先生在执行和解书上签字时由衷地发出感叹。
韦先生是广西融水县融水镇某街道38号房屋的所有人,艾先生是与他相邻的39号房屋的所有人。2012年底,艾先生房屋拆旧建新,韦先生认为艾先生新建房屋侵占其房屋楼面空间,双方产生矛盾纠纷。经邻居及相关部门调解无果后,韦先生以艾先生建新房屋未做好防护措施,导致建筑渣土掉落到韦先生房屋瓦面以及新建房屋第四层飘出墙面10厘米侵占韦先生房屋楼面为由,于2015年1月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妨害。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认定“艾先生房屋第二、三层的墙体均为12墙体,建造到第四层的时候,艾先生将第四层地梁增厚为18厘米,第四层墙体砌成18墙体。艾先生四楼南墙自西向东长达3.78米,砌砖飘出其房屋第三层楼外墙,并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5至10厘米”事实,并判决艾先生于判决生效日期内自行清除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渣土并修复被损毁的瓦面以及拆除其房屋第四层南墙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该判决生效后,艾先生不服判决,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于2016年11月作出民事裁定,裁定驳回艾先生的再审申请。后因艾先生未主动履行上述判决,韦先生向法院申请执行,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将该案执行完毕。
本以为双方矛盾就此结束,没想到艾先生又顺着第四层的墙面继续加建新楼层,韦先生认为艾先生加建行为也构成侵权,故继续向人民法院起诉。经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审理后,2021年12月,法院最终判定:艾先生自行拆除其房屋第五层南墙飘出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及清除其掉落在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垃圾。此时,距离最初双方产生矛盾已经将近十年,艾先生已于2021年6月死亡,其配偶陈女士继承涉案房屋。2022年10月,韦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进入执行阶段。
为真正达到案结事了,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勘察,向邻里居民详细了解情况,并调阅了与该案相关的证据资料。经过仔细勘察研判,负责承办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一致认为这起案件有和解的基础,于是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释法答疑,消除双方的对立和顾虑后,再借助邻居、律师热心参与开导,促使双方最终以陈女士补偿韦先生2万元现金的方式和解,并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至此,持续十年之久的相邻关系纠纷案得以顺利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何思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